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- 酒店评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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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看更多评论会员7418:好评
家庭聚会入住的,不错,方便。
杉叶 :好评
因为带着婆婆来苏州旅游,所以特意订了公寓,第一次住这样的房间,全家都很兴奋,乘电梯需要刷房卡,一进门就是厨房(不过被我们用来烧泡面了),客厅和两个卧室都是落地窗前,视野很好,楼下就是地铁一号线,去市区很方便。如果850的价格能包含早餐就超值了!
会员6485:好评
公寓式酒店,物美价廉,卫生情况也不错,厨房有一些餐具但没有锅子等,两卫两卧非常方便,一家人住正好,酒店位置离金鸡湖很近,附近也有一些商场可娱乐吃饭,已经二次入住了!